關于遼寧傳媒學院教材選用與質量監控辦法的補充規定
依據遼寧傳媒學院教材選用與質量監控辦法,結合實際,特增加本補充規定:
第一條 ??教材選用原則
1.精品教材。國家規劃教材、“馬工程”相關課程教材、省部級以上獲獎教材、教學指導委員會等上級主管部門指定、推薦的規劃類教材;
2.權威教材。軟件類、實踐類教材應選用近三年出版或修訂的最新版本教材;專業理論課、專業基礎課等應選擇專業領域權威、經典教材;
3.校編教材。地處國內一線城市的百佳出版社教材,學校立項的校編教材;
第二條 ??教材選用流程及責任認定
1.任課教師。教材選用第一責任人,承擔50%的選用責任。依據教材選用原則,5個工作日內完成適用任教課程的篩選、推薦,原則上不少于三本。
2.專業帶頭人。教材選用第二責任人,承擔25%的選用責任。5個工作日內審核完成任課教師推薦的教材,確保教材選用的質量好,實用性強,適用性高。
3.教學秘書。教材選用第三責任人,承擔10%的選用責任。負責提供教材選用的數量等相關數據,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本學院選用教材信息、使用數據的匯總與校對,對教材選用合理性進行復核確保數據準確無誤,按時上報。
4.教學副院長。教材選用第四責任人,承擔5%的復核責任。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本學院上報的教材信息、選用合理性進行檢查與反饋,確保數據準確無誤,按時上報。
5.教務處教材管理干事。教材選用第五責任人,承擔5%的審核責任。于每學期第4教學周下發下學期教材選用通知,1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各學院上報的教材信息進行匯總與核對,確保數據準確無誤,按時上報。
6.教務處分管副處長。教材選用第六責任人,承擔5%的審核責任,5個工作日內完成對教材管理干事上報的教材信息匯總表的審定,審核無誤后簽字,按時上報。
7.教材發放與流轉。所訂教材到校后,由專業帶頭人組織任課教師現場確定教材是否準確,核對無誤后準許發放。教師使用教材可下學期流轉充分利用,教材留二級學院存檔。
第三條 教材使用與考核辦法
每門課程任課教師應依據課程教學大綱充分合理使用教材,使用比例原則上應覆蓋不少于課程教學大綱規定授課內容70%的知識點。對于教材選用過程中出現的事故,實行問責制,責任人需承擔全過程應負的選用與審核失誤責任,給予追責處罰。
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,本辦法從公布之日起開始實施。
遼寧傳媒學院
2022年9月1日